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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
时间:2023-06-02  作者:中江县院审核  新闻来源:中江县  【字号: | |

公告

 

本院于2023年5月31日受理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林嘉煜、杨素梅等二十四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受害人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权利,现公告告知王汝琦、刘美婷等被害人。

被害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荷花东街102号中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系电话:13981051230。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

如有遗漏或书写错误,与本院联系。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日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东街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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