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中江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政务网站个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不断助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一是主动作为发现问题。2023年9月,该院在工作发现,该县政务官网存在过度公开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其中民政、住建、部分乡镇政府在该网站上长期公开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残疾人等人员的个人敏感信息,部分信息已超过公开期限未及时撤除,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制发检察建议促整改。该院及时采取技术手段固定证据,并依法向民政、住建等2个行政部门和8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信息发布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处理个人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限期回复。
三是持续跟踪求实效。收到检察建议后,上述单位及时全面排查已公开的政务信息,采取隐匿、删除等方式模糊化处理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近60万条,撤除了超过公开期限的信息,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有力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助力政府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