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荣记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该团队共有办案人员6人,其中员额检察官3人,辅助人员2人,法警1人;办案领域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
近年来,第四检察部屡创佳绩,办案做法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办理的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土地执法领域”百优案件,“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一
勇于担当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
关注民生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该部大胆探索实践,开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新局面。2022年,该部针对中江县广福镇、回龙镇两家电信运营代理商利用用户不知情,将用户实名注册的电信号码出售给相关短视频应用平台牟利的行为,依法向市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案件审理过程中,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万余元。2023年,该部在政务信息公开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县民政局、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在政务网站上长期公开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残疾人等人员的敏感、隐私个人信息,未及时撤除超过公开期限的相关信息,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该部针对此问题向民政局、住建局等10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信息发布单位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处理个人信息。目前,相关单位已妥善处理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
三
不忘初心
捍卫英烈名誉尊严
四
自立自强
部门建设常抓不懈
部门建设常抓不懈。始终把干警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组织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法律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部门纪律约束机制,提高部门干警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督促部门干警自重自省、自强自立,坚守法律道德,提升能力素质,始终发扬新时代司法工匠精神,为民司法、为民服务。部门人员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四部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0余次,其中部门负责人彭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6-2019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个人三等功;部门干警李强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
殷殷初心如磐,时代答卷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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