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具有重要的价值作用,今年以来,中江县检察院聚焦县域内多处文物损毁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主动开展为期半年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传承历史文脉。
一是精心制定调查方案。为扩大调查覆盖面,该院向相关部门调取中江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江县文化遗产志等,选定12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结合文物学及与文物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标准,将文物损毁情况、保护措施、消防安全作为重点调查内容。
二是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在调查中发现,仓山城隍庙、帝主庙、禹王宫等古建筑多处损毁严重、缺乏符合文物特质和利于文物保护的规划利用、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玉江石刻群等石刻文物存在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情形,文物讲解牌、指示牌、文保标志碑等基础展览配套设施缺失。该院向县文旅局、仓山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文物安全。
三是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清除不符合文物风貌的杂物,设置消防设施,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县文旅局向上争取并落实30万元文物古迹保护项目资金,聘请四川文物考古研究院出具玉江石刻群环境整治设计方案,并及时委托公司开展修缮保护环境治理,目前一期整治工程已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