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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文物保护
时间:2024-12-18  作者:中江县院审核  新闻来源:中江县  【字号: | |

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具有重要的价值作用,今年以来,中江县检察院聚焦县域内多处文物损毁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主动开为期半年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传承历史文脉。

一是精心制定调查方案扩大调查覆盖面该院相关部门调取中江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江县文化遗产志等,选定12文物保护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结合文物学及与文物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标准,文物损毁情况保护措施消防安全作为重点调查内容

二是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调查中发现,仓山城隍庙、帝主庙、禹王宫等古建筑多处损毁严重、缺乏符合文物特质和利于文物保护的规划利用、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玉江石刻群等石刻文物存在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情形,文物讲解牌、指示牌、文保标志碑等基础展览配套设施缺失。该院向县文旅局、仓山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文物安全。

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清除不符合文物风貌的杂物设置消防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县文旅局向上争取并落实30万元文物古迹保护项目资金聘请四川文物考古研究院出具玉江石刻群环境整治设计方案,并及时委托公司开展修缮保护环境治理,目前一期整治工程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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