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
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决定于2025年3月19日对秦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中江县通山乡金兴村村委会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4日